高考报名表格:山西省2020年高考报名信息预填表、思想品德考核表、专项生考生资格审查表、随迁子女资格审查表
高考报名表格:山西省2020年高考报名信息预填表、思想品德考核表、专项生考生资格审查表、随迁子女资格审查表为了方便考生掌握2020年高考进度,做好高考备考,根据往年高考时间安排,将各个时间段进行了汇总,供考生备用。
为了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拟参加2020年全国统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以及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单独招生(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文件规定。
3、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持省级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4、考生本人或随父(母)亲因、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晋落户者,不受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符合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2019年11月5日8:00—10日18:00。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的考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1、各县(市、区)招办须在报名开始前编制、打印考生的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并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和培训工作。
2、考生报名时须先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和艺术(美术、音乐、舞蹈类)、体育专业测试费。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缴费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说明书》。
3、考生网上下载《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其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具体要求见第二部分思想品德考核)。《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在现场确认时交报名点(站)。
4、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11月13日-17日)到各报名点进行考生数码照片采集、身份证信息采集和验证,并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市、区)招办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5、市招生考试部门(11月19日—21日)负责对所辖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残疾考生单招以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提前单独招生)七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则不得更改报考科类。选择单独招生考试科类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选择其他科类的考生也可参加经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的单独招生考试。
报考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艺术(理)、体育(理)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
报考艺术(文、理)类的美术、音乐、舞蹈省统考专业的考生不能互相兼报,但可兼报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艺术类专业。填报志愿时,报考艺术(文、理)类和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在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以及艺术(美术、音乐、舞蹈类)、体育专业测试费,并持《户口簿》、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进行数码照相,身份证信息采集和验证,办理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未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3、在我省就读内地班的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报名。
5、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统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6、报考面向贫困地区招生的“专项生”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且有本县高中或职业高中三年学籍并连续三年在具有学籍的学校就读。
7、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考生,须从“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的“政策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报名确认时还须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3)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公安英模和残疾人民考生;②烈士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除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书。
以上各类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审,各市级招办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2020年5月10日后将不再接收考生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审核(测试)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5)现役军人子女。①军人烈士子女;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考生。须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军区部。
(8)报考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考生及残疾考生,须持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二代《残疾人证》、《户口簿》、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1、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宣传工作。报名前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报名点(站)要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宣传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规定、报名办法等,使广大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名期间考生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加强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让每个考生了解违规处理规定和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规守纪。
3、业务培训。各市、县(市、区) 招办和报名点(站)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及工作流程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做到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有关高考报名规定和政策要求,并能按照我省规定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履行工作职责。
报名资格审核。各市、县(市、区) 招办和报名点(站)要高度重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的精神。要选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中学和县(市、区)、市招办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严格审核每一位报考者的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审核中要做到:(1)严禁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2)严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3)严禁在上年度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者报名;(4)严禁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报名;(5)严禁户籍不符合规定者报名,不得接受既无学籍又无户籍考生报名。对居民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不是14开头、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户口迁移者要重点查实,坚决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名。对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执行2010年规定:①考生单迁落户一年以上(高二年级当年的12月31日前迁入),且高中三年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②考生单迁落户不足一年(高三年级当年的11月5日前迁入),且小学、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③因购置商品房户口迁入(政府行为)一年以上。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持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6)严禁冒名顶替行为。
重点核实:(1)户籍、学籍、学历、学力、民族;(2)对在不同地区重复报名的考生要重点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3)所交各类证书、证明、证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4)信息填报是否准确(性别、出生时间与身份证号码等是否一致)。
随迁子女审核。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执行。其中:申报材料第5、6条中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含)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稳定职业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8月31日。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基〔2012〕43号)文件要求,学籍注册部门要提供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证明;门要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登记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情况和社保信息。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严格执行将考生信息在班级、学校和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公示的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假借随迁子女名义空挂学籍、“高考移民”以及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公开。
专项生资格审核。“专项生”招生,即面向中央确定的我省2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5个国家级贫困县以及22个省级贫困县(17个省定贫困县、5个插花贫困县)的定向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区))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山西省2020年专项生考生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经所在县教育、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生招生计划志愿。逾期不予受理。严禁不符合“专项生”报考条件考生以“专项生”报考。
各地招委会要协调建立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中学要及时在县级招办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5、信息管理。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报名点(站)要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凡违反规定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他人篡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市、县(市、区)招办、报名点(站)和考生单位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对报名考生进行培训,并如实告知考生报名信息错误的严重后果。严格要求考生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并进行二代身份证信息的校验,仔细核对,采集数码照片工作完成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更正,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由县(市、区)保存5年。考生的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是招生部门与考生联络通报情况的主要途径,考生必须慎重填写,在高校录取结束前不要随意停用或改号,以免因不能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而受到影响。同时考生要加强对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对个人登录密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人,防止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自己填报不慎或校对不认真,导致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若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遗留问题,则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纪律教育。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各报名点(站)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工作,使每一考生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7、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须对已报名考生,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如报名点(站))、一定时限予以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严密防范工作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报考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并认定,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8、服务考生。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考试、服务考生”的宗旨意识,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标,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阳光作业、优化服务,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报名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措施,真心实意为考生报名考试提供服务。
(一)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负责;非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负责。
(二)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如实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鉴定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网上下载)中,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考核表县(市、区)招办保存5年。
(五)县(市、区)招办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被确定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报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级联考”)。现将艺术类省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凡符合我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9〕16号)文件规定已办理完报名手续的艺术类考生,均应按照所报专业参加省级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各专业的考生(除艺术史论、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戏曲表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外),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省属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级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联考工作由山西传媒学院承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联考工作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
各市招办于11月22日前,将美术、音乐专业考点名称汇总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随机编排考场。各市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1、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于12月8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考试。
2、理论考试: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于12月8日下午(14∶30—17∶30)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理论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项科目考试:(1)视唱科目考试;(2)根据专业要求在下列科目中选择一项。①声乐专业:歌曲一首;②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③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马林巴或民鼓乐曲一首);④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⑤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电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⑥音乐学(含史论)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5、音乐专业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声乐考生在指定的曲目库内选歌曲一首。演唱曲目由考生根据个人唱法(美声、民族、通俗)在《山西省2020年声乐专业考试曲目库》(100首)中自行选定且应根据曲目所标注的调高演唱,不得使用曲目库之外的曲目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向工作人员报告考试曲目和序号,不得自带伴奏、乐谱、光盘(磁带)。电声乐、打击乐专业的小军鼓乐曲可自带伴奏。器乐考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内,一律不准带伴奏。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不允许化妆,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基本功考核:地面练习、擦地、小踢腿、蹲、单腿蹲、控制软开度、单一小跳、单一中跳、简单的技巧等。
舞蹈专业满分为100分。基本功考核占40%,自选舞蹈表演占30%,音乐命题即兴表演占30%。
3、舞蹈专业考生表演所需道具自备,考试一律要求穿纯黑色的练功服(衣裤)或连体体操服(配白袜子)。考生可两种服饰任选一种,长(短)袖不限,服装上不允许印有任何图案。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不允许化妆,不允许戴头饰,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1、报名:2019年12月20日—26日,考生登录太原师范学院网站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2020年1月2日,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书法学专业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书法学专业满分100分。临摹占30%(临楷书、临隶书、临行书各占10%),中国书法常识占10%,创作占60%(楷书创作、自选书体创作各占30%)。
1、报名:2019年12月5日—9日,考生登录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网()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2、考试:2020年1月2日—4日,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表演统考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2)基本素质: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一段,限1分钟)、台词(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表演(集体命题小品)、才艺展示(戏曲、曲艺、杂技、魔术、演奏等) (乐器、道具自备)。
1、报名:2019年12月5日—9日,考生登录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网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2、考试:2020年1月5日—8日,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编导联考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1)笔试:①文学写作:根据提供的几个词作为元素或给定的素材,围绕这些元素或素材写作;②影视材料评析:根据提供的影视材料,写出一篇评析性文章。
(2)面试:①基本条件:普通话、形体、形象、气质、身高;②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形成书面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③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曲艺任选一项。伴奏带(光盘)、舞蹈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笔试占60%(文学写作、影视材料评析各占30%);面试占40%(基本条件与即兴评述占30%,才艺展示占10%)。
1、报名:2019年12月5日—9日,考生登录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网()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2、考试:2020年1月9日—11日,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播音联考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1)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①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形体、形象、气质、身高(女160厘米以上,男170厘米以上);②新闻播读:现场抽题,限2分钟;③文学作品朗读:现场抽题(不同体裁的中外文学作品片段,字数300-400字),限2分钟。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占45%,即兴评述占35%,才艺展示leyu乐鱼、自备文学作品朗读各占10%。
1、报名:2019年12月16日—30日,考生登录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条件请到山西师范大学网站查询。
2、现场确认:2020年1月15日,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田家炳教育书院进行现场确认。
3、考试:2020年1月16日,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1)面试:①形象素质(仪容、仪表、仪态、气质);②专业素质(亲和力、动作反应);③内涵素质(礼仪素养、心理素质,考生自我介绍);④语言表达(现场抽题,朗读指定作品);⑤才艺展示(限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考试现场备有钢琴及音乐播放器,服装道具、乐器、伴奏自备)。
面试总分为300分。形象素质占110分,专业素质占60分,内涵素质占50分,语言表达占30分,才艺展示占50分。
(2)体检:体检包括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体检标准按《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执行。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要求,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2020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我省省级统考的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成绩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部和省招委批准的有资格举办上述专业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具有上述专业招生资格的院校均须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原则上不再组织校考。省属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须使用省级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成绩;省外本科院校可使用省级联考成绩,也可自行组织校考。省级考试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须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
在我省设点的外省校考院校或专业,考生必须在我省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在考点参加的专业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一)各市招办和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艺术类各专业考试领导组,认真部署专业考试工作,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加大对专业考试考场条件建设,实时视频监控考试全过程,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考试工作所在院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在省级统考、联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有关市招办和学校须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有关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省外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